認識農會Introduction
保險部
保險部業務介紹
- 參加農保應備資格及書件
- 參加農保應注意事項
- 請領各項給付應備資格及書件(生育、喪葬、身心障礙、老農津貼)
- 請領農保給付應注意事項
- 其他保險部業務

A、參加農保資格

- 年滿15歲以上者。
- 戶籍設在梅山鄉內須滿1年以上者。
- 每年實際從事農業工作時間合計達90日以上者。
- 無農業以外之專任職業。
- 農地座落在雲林縣境、或不同縣市毗鄰鄉鎮範圍內(古坑鄉、民雄鄉、竹崎鄉)。
- 自有農地者:本人、配偶或同戶滿1年之直系血親、翁姑或媳婦所有每人農地平均0.1公頃以上者,林地平均0.2公頃以上者,並農地取得須滿1年以上者。承租農地者:本人、配偶承租滿1年契約書,農地0.2公頃,林地0.4公頃。
- 無農業以外之專任職業。
- 未領有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或老年給付者

B、辦理農保必備資料

- 本人持身分證、印章親自到農會保險部辦理。
- 含現住人口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或被保險人全戶戶籍謄本一份(戶政申請 十日內)。戶籍在本鄉須滿一年。
- 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謄本(第一類)、地籍圖(地政申請 十日內)一份。須全戶加保農地面積(請自行核計農保加保人數)。自有或承租農地依法從事農業工作連續經營滿一年,合於下列各目頃情形之一者:
(1)自有農地者:以本人、配偶、同戶滿一年之直系血親、翁姑或媳婦所有農地、農地【地目:田、旱】平均每人面積0.1公頃以上;林地【地目:林地】平均每人面積0.2公頃以上。
(2)承租農地者:以本人及其配偶承租滿一年,農地【地目:田、旱】平均每人面積0.2公頃以上;林地【地目:林地】平均每人面積0.4公頃以上。 - 最近一年內購買農業資材之免用統一發票收據或發票(抬頭須填具被保險人姓名);金額:5,100元以上。
- 申請前一個月內農地現況相片2張以上。(須顯示出拍照日期)。
- 農會存摺、印鑑(農、健保費轉帳用)。
- 農地現地勘查。(本人儘量到場、事先電話連絡)。

C、參加農保應注意事項


D、請領各項給付應備文件(生育 喪葬 老農 殘障)

- 生育給付(分為本人生育給付及配偶生育給付兩種):
請領資格:參加農保滿280日分娩、參加農保滿181日早產或參加農保滿84日流產者。
給付標準:分娩、早產、死產均按月投保金額給付2個月(20400元)、雙生以上者比例增給,流產給付1個月(10200元)。
應備書件:
1.嬰兒出生證明書(流產或死產應附醫院之證明書)。
2.申請人全戶戶籍謄本1份(戶政事務所申請限10日內)。
3.土地登記謄本1份(地政事務所申請限10日內)。
4.申請人農會存摺及印章。
5.配偶生育,應檢附證明夫妻關係之戶籍資料(分娩日須在婚姻關係中)。 - 身心障礙給付:
請領資格:被保險人本人於加保期間因傷、病,經治療後症狀固定,經醫療機構診斷永久殘廢或治療1年以上,經醫療機構診斷永不能復原者。
給付標準:1~15級,最高1200日(408000元),最低30日(10200元)。
應備書件:
1.農保身心障礙診斷書(空白診斷書須來會索取)。
2.申請人全戶戶籍謄本1份(戶政事務所申請限10日內)。
3.土地登記謄本1份(地政事務所申請限10日內)。
4.申請人農會存摺及印章。
- 喪葬津貼:
請領資格:實際支出殯葬費之人。
給付標準:15個月計153000元。
應備書件:
1.死亡診斷證明書(死亡宣告為判決書)。
2.全戶除戶謄本1份(戶政事務所申請限10日內)。
3.土地登記謄本1份(地政事務所申請限10日內)。
4.申請人農會存摺及印章。
5.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不同戶時,申請人戶籍謄本1份(戶政事務所申請限10日內)。

E、請領農保給付應注意事項

- 農健保保費請按期繳納以保障自身權利(每年5月、11月存摺扣款繳納保費)。
- 申請各種給付業務,農會及勞保局皆不收取任何費用,檢舉不法專線080-491021或北市郵政112-708信箱。
- 各項給付之請求權,自得請領之日起,因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。
- 領取殘廢後,不能從事農作生產者,依規定需退保。

F、其他保險部業務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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